丹尼斯·罗德曼(Dennis Rodman,1961年5月13日-)出生于美国新泽西州的Trenton,是前美国NBA著名篮球运动员,以擅长抓篮板球及出色的防守着称,有“篮板王”的美誉。在球场内外,罗德曼的各种具争议性的举动同样令他备受瞩目。
五彩缤纷的发型、离经叛道的发言、大胆前卫的穿着,除了场上吸睛之外,在场外的罗德曼亦是一大经典的话题人物。在球迷的记忆之中,绰号【大虫】的罗德曼总是那么精力过盛,在冲刺能力与心理战技巧突出,球场如是,情场如此。
“大虫”罗德曼是一位NBA球员,拥有敏锐的篮板嗅觉和变态的篮板能力。“大虫”罗德曼一共抢下11954个篮板,位列NBA历史篮板榜第22位,他被誉为历史上最会抢篮板的大前锋。除此之外,“大虫”罗德曼2次入选NBA最佳阵容三阵。
大虫罗德曼,86年进入NBA,5届NBA总冠军,连续7届篮板王,7次一防,两次最佳防守球员,1990-91赛季首次夺得了年度最佳防守球员的荣誉,得到领衔全队的场均125个篮板。1991-92赛季罗德曼得到了场均187个篮板,赢得了他的。
大虫罗德曼在NBA历史上,是一位有名的篮板痴汉,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把抢篮板球抢成了一项艺术,我们看到他为了抢篮板球飞出球场的画面,他的身体已经与地面平行,一般球员是不会这样做的,因为那样可能会受伤,但罗德曼就是。
大虫罗德曼 (罗德曼全身满是纹身,就像一条花色斑斓的虫子,因此得名)。
在中文里面,“大虫”是老虎的另一种称呼,而罗德曼在NBA的外号就是“大虫”。我们想当然地从字面上理解,老罗之所以叫”大虫“,是因为他球风凶猛,喜欢惹是生非,就像老虎那样让人可怕。因为老罗的穿着打扮从来都是花花绿。
姓名:丹尼斯·罗德曼(Dennis Rodman)头衔外号:“大虫”、“篮板王”、“NBA第一狂人”、“花花太岁”国籍:美国 场上位置:前锋 出生日期:1961年5月13日 身高:201米 体重:998公斤 (220磅)曾效力球队:活塞队、。
大虫是罗德曼,NBA最有个性的球员。打架各种牛,纹身也很有个性。
为什么篮板手罗德曼被称为「大虫」?喜欢罗德曼的人会觉得他有放荡不羁的灵魂,不喜欢他的人会觉得他的发型很奇怪,是个怪人。罗德曼曾经是NBA联盟最有争议的人物,不仅仅是因为他有抢篮板而不是得分的不寻常表现,更是因为。